1.2 本技术规范书中提出了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满足其要求。
1.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方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买方将认为卖方提出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1.4卖方所采用的设备系统及部件等,是技术和工艺,具有三年以上运行业绩。
1.5 凡在卖方设计范围之内的外购件或设备,终由买方确认,而且买方有权单采购,但技术上均由卖方负责归口协调。
1.6 在签订合同之后,到卖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以及同类型设备出现的问题而发生变化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卖方应遵守这个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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