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本安执法记录仪,矿用音视频记录仪,单警音视频执法记录仪,矿用防爆记录仪 |
面向地区 |
对一般执法现场记录仪记录的原始声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6个月。作为行政处罚案件证据使用的声像资料保存期限应当与案卷保存期限相同。其他需要保存资料的情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保存时间,但不得少于6个月。
随着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推进,严格执法为各执法机关实际工作中的。随着移动互联网及移动传媒的快速发展,执法机构个别工作人员不文明执法的现象常被揭露出来,给正规执法造成恶劣的影响。各部委相继出台多项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在此大环境下,执法记录仪行业快速发展。
随着移动通信、影音处理、无线宽带、图像识别、低照度可视、材料力学等技术的发展进步,作为执法记录仪使用的主要行业主管单位,注意到阶段执法记录仪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相关情况,并经过深入调研,将技术标准涵盖范围由单一执法记录仪延伸至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及数据接口,并结合实际需求对相关技术标准做了调整。
主营行业:数码相机 |
公司主营:obo防雷器,防爆相机,防爆摄像机,浪涌保护器--> |
主营地区:深圳市南山区龙舟大道龙祥苑B栋C座1701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4-12-25 |
员工人数:小于50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最近年检时间:2017年 |
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电工电气产品、安防器材、防雷产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 |
公司邮编:518055 |
公司电话:0755-23033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