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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知识产权服务的企业。他们提供的知识产权申请、维权、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市场竞争力。
该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专利申请和维权、商标注册和维权、著作权登记和保护等。他们拥有一支的团队,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知识产权服务。
如果您对知识产权有任何需求或问题,您可以联系深圳市大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咨询,他们会为您提供的帮助和解答。
在进行专利申请时需递交一系列的申请资料,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申请过程设计的知识及流程节点很多,这也是寻求代理机构帮忙代为申请的原因。那么,专利申请有哪些关键流程点呢?
1、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但是,好还是让代理机构代为撰写比较好。申请文件一方面比较重要,另一反面是审批流程比较严谨,对经验不足的申请人来说,委托代理机构是很有必要的。
2、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书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会确定申请日并给予申请号,随后发出受理通知书。
3、申请费的缴纳方式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代办处面交,或通过邮局或银行缴费。缴费人通过邮局或银行缴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缴纳费用的名称使用简称。汇款人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当然,要是委托代理机构申请,这些流程就不用自己去完成了。
4、申请费缴纳时间
面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缴纳申请费。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因为缴纳申请费需要写明相应的申请号,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同样的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这些流程也不需要自己完成。
5、专利审批程序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6、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允许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发明专利申请只允许在提出实审请求时和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
7、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及其恢复
逾期未办理规定手续的,申请被视为撤回。除非你有正当理由,可以在收到撤回通知书两个月内请求恢复权利。有充分正当的理由,缴纳恢复费,递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补办各种未完成的手续。
8、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要求在两个月之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之后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9、办理登记手续应缴纳的费用
办理登记手续时,不必再提交任何文件,申请人只需按规定缴纳专利登记费(包括公告印刷费用)和授权当年的年费、印花税,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时,间距申请日超过两年的,还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授权当年按照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明的年度缴纳相应费用。
10、专利权的维持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于每一年度期满个月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专利权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各一式两份。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部分提交,并与说明书连续编写页码,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因此符合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有以下内容:
1、是与产品有关的外观设计,不包括工艺品、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自然物品,而且能将该产品应用于制造业;
2、有形状、造型,可以是二维或者三维空间的造型;
3、图案是指能够作用于视觉的线条、文字的排列或组合及变形文字或色彩使用的表现;
4、色彩是指能够引起美感的色彩设计;
5、工业性是指工业上能够利用的设计,并经过工业化实现批量生产。对于产品可以重复50件以上的手工制品可以认为该产品具有工业性。例如手工编制的竹、藤、纸等制品;
6、新设计是指未被公众所知及未在公开场所使用的设计。
在专利申请的审批和专利权维持过程中,由于耽误期限导致权利丧失后,可以提出恢复权利来实现权力的救济。
对于办理恢复请求的期限,针对案件当前所处的不同审查阶段及情形,计算其绝限日所依据的通知书也不尽相同。
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通常就延误的期限发出视为丧失权利的通知书。我们应当根据该通知书的发文日来确定提出恢复请求的绝限日期。一般情况是,专利局发出的处分决定之日起2个月之内,权利人可以请求办理恢复。
然而,在某种特定审查情形下,国家知识产权将不会就延误的期限发出任何通知,这就需要权利人严谨分析当时的情形与适用发条,慎重确定恢复期限。常见的情形是,针对驳回决定,如果权利人未如期提出复审请求,国家知识产权不再发出任何通知,但权利人可以自被延误期限起2个月内主动提出恢复请求。
由此可以看出,准确掌握各种审查情形下办理恢复手续的绝限期限,是非常重要的。
当然,专利法实施细则也明确了不能恢复的情况: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权期限、专利权期限和侵权诉讼时效这四种期限被耽误而造成的权利丧失,不能请求恢复权利。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简要说明文件是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必要文件之一,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具有解释作用。那么,该如何撰写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具体而言,申请人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
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包括括号中的文字在内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完全一致,不得出现多写、漏写、错写的情况。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
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
即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
另外,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推荐三种描述设计要点的方式:
①、部位法,如:该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某某部位;
②、视图法,如:该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主视图;
③、要素法,如:该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如在设计要点中涉及了色彩,则应当再单声明请求保护色彩。
4、一幅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的图片或者照片主要作为本专利的代表视图,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5、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
6、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7、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8、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9、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具有透明材料或者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10、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个套间所对应的产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