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企业资产评估公司,芜湖企业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评估服务中央企业,企业资产评估内容 |
面向地区 |
外资并购中,成交价的确立通常经历评定、标价、商谈、交易四个阶段。资产评估的主要目的并非直接确定终售价,而是作为工具或手段,为交易各方及报告使用者(如外资企业监管机构及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提供依据。因此,对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作用应给予客观分析,既不夸大也不低估。然而,实践中常有企业并购方委托资产评估机构仅为了“走过场”,以满足外资部门或国有资本单位的审批需求;甚至有的对评估机构施加影响,将满足其要求作为委托评估或支付费用的前提。
资产评估的基本程序
选择评估机构:确保所选机构为工商局注册的合法公司或事务所,且具备评估资质。
订立委托合同:明确评估机构和委托人双方的权力、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
评估承办人员:根据评估项目需求,安排合适的评估人员。
现场调查与资料收集:
现场调查评估对象,了解其现状和法律权属。
收集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评估资料,并进行核查验证。
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需遵循相关原则以确保价值公允。首要原则是立性、性、客观公正及科学性。此外,实际评估过程中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系统性原则,全面考量企业的营利性、有效性及适应性,系统评估企业整体优劣;
二是需求决定原则,企业价值随市场波动及供求关系变化而调整;
三是佳使用原则,根据使用途径实现资源佳配置;
四是替代原则,投资者根据资产性价比进行理性选择,性价比低的资产将被替代;
五是贡献性原则,资产价值由其对企业贡献大小决定;
六是谨慎性原则,需谨慎预测企业未来收益状况,因内外部环境变化可能影响其盈利能力。
————— 认证资质 —————
廊坊本地企业资产评估热销信息